在投保过程中,大家经常会问如何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针对这个方面的问题,今天给大家普及些小知识。
1.申报健康状况原则是什么?
大家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实际上是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契约。这个契约上面规定了保险公司应付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客户认为符合自身需求,愿意为此支付保费,那么这个契约就达成了。比如你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只要合同生效,上面列明的所有疾病都是保险公司应当帮你规避的风险,这些是受合约法保护的。
在合约法中有两种诚信原则,一种是一般诚信,另一种是最高诚信。两者的区别在于合约双方是否有向对方提供“重要事实”的责任。从字面上可以知道,“一般诚信”不需要向对方提供重要事实,但“最高诚信”是一定要的。
那么问题来了,啥是“重要事实”呢?在保险合约中, 任何因素会影响到保险公司是否决定接受投保,或会影响决定保险费用高低的资料,投保人都要诚实完全的披露。
可能这样听着有些晦涩,举个例子大家就更容易理解了。比如你去买菜,按照一般诚信原则,如果你没有特意询问,菜贩无需说明他的菜是否有虫或者烂掉,因为他没有义务披露这个不利于自己的问题。这时你把菜买回家发现了问题,你不能因此回去要求退款,因为对方没有骗你,也没有强制你购买,只是没有把菜上有虫或者烂掉这个重要信息告诉你,这是符合一般诚信原则的。但是在“最高诚信”原则下,无论你有没有询问,菜贩都必须告知你菜里是否有虫或烂掉,因为这些因素,足以影响你是否购买或者以多少价钱购买。
再说回保险,依照最高诚信原则,我们在购买保险时,必须要披露所有事实的全部,否则保险合约的合法性和对保险公司的约束性,便会出现问题。简单点说,"最高诚信原则"就是要求投保人在投保前,有义务需要把所有涉及受保人或物的风险的相关信息向承保人或理财顾问进行披露。而承保人或理财顾问也同样有义务向受保人,清楚讲解承保的内容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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